新人社函〔2016〕308号
关于自治区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纳入职称管理系统统一
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所属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新党办发〔2012〕28号)相关精神,及时了解和监控全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全过程,准确统计、分析各系列(专业)和各地州市高、中、初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专业技术人才数据库,为进一步深化我区职称制度改革,提高评审科学化水平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决定从2016年起,将自治区各系列(专业)和各地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全部纳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6年起,自治区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新人社发﹝2012﹞230号)明确的评审管理职责分工,统一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的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申报、评审。(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xjzcsq.com)
二、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事业等承担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的单位,按照自治区电子研究所统一分配的登录帐户和密码,登陆职称管理系统进行职称申报和开展评审。尚未取得登录账号、密码或在职称管理系统操作过程中遇有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自治区电子研究所联系。
三、各地州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细致地做好职称管理系统的推行、运用和宣传工作,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支持和主动通过职称管理系统参加评审,确保我区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化工作的顺利推进。
联 系 人:自治区电子研究所 温 明
联系电话:(0991)3193615、2887709
联 系 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刘 刚
联系电话:(0991)3689915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