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对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4号),为做好2024年自治州健康系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以下简称“双定向”)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专业及范围
(一)在自治州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卫生健康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二)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间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按照《昌吉州卫生健康系列县以下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条件(试行)》(昌州人社发〔2023〕69号)执行
三、申报及评审工作安排
(一)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于2024年11月7日-11月25日19:00,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cj.xjzcsq.com)进行申报,并将申报材料原件按照上传顺序整理,同时提交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申报和材料原件需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注意事项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和县(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推荐,县(市)人社部门审核,州评委会评审的方式进行。
1.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准备印证资料,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推荐(须形成会议纪要),并由纪检部门或单位党组织出具廉洁自律证明。其中业绩成果材料需有县(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2.确定的推荐人员须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确定的推荐人员在昌吉回族自治州职称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自行打印《昌吉州“双定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昌吉州“双定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须由推荐单位手工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的字样并签字、盖章,报送至所在县(市)人社部门。
4.县(市)人社部门对照申报材料原件,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无原件印证的网上申报材料,人社部门不予认可接收。符合推荐条件的网上申报材料由县(市)人社部门提交至自治州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5.本次职称评审涉及的专业工作年限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三)缴费、答辩
1.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接收材料后,申报人在昌吉回族自治州职称评审系统(https://cj.xjzcsq.com/cj/index.html)--“通知公告栏”查看缴费通知,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拟定于2024年11月25日-27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已取得自治区职称同级认定“双定向”职称无需缴费)。
2.申报职称人员须参加答辩,答辩具体时间、地点以系统内《答辩通知》为准。
四、相关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昌吉州“双定向”职称评审,也可申报昌吉州乡镇职称或自治区对应专业职称评审,同一年度只可以申请一次,不可同时申报。
(二)职称评审采取“盲评”方式,申报人需在系统内将所有材料中出现的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照片进行遮盖或删除处理。
(三)须上传的继续教育年度,以本专业评审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为准,最多上传不超过近5年。
(四)专业技术人员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承诺其所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失职失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查实,由职称主管部门撤销其职称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自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五)评审结果公示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木垒县人社局:4822196
奇台县人社局:7246921
吉木萨尔县人社局:6917700
阜康市人社局:3227157
昌吉市人社局:2351375
呼图壁县人社局:4502613
玛纳斯县人社局:6667002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267859
监督电话(昌吉州人社局职称办):2347608
附件:
附件:2024年卫生健康系列“双定向”职称申报指南.docx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