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州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高级职称评审“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坚持职称评聘向基层一线倾斜,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服务一线,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在基层干事创业的活力,结合实际,现就巴州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高级职称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范围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评审名额在人社部门核定的职数范围内申报。
(一)各县(市)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学校教学一线任教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各县(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申报高级职称的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
(三)各县(市)乡镇和涉农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农艺、畜牧、兽医等岗位上申报高级职称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按照《巴州幼儿园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暂行)》、《巴州中小学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暂行)》、《巴州县以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卫生健康系列基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巴州农业畜牧业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条件(试行)》开展评审工作。
三、评审时间
收到通知之日起即可启动评审工作,并于12月底前完成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不得跨年度评审。
个人申报时间为11月18日-11月25日
网上形式审核时间为11月18日-11月27日
受理纸质材料时间为11月30日-12月10日
四、申报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申报。符合《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 .xjzcsq.com),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不受理个人纸质评审材料。
(二)网上审查。各县市要按照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对申报人员所填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逐项审查,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所传材料完整清晰。申报材料要逐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对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一律不得推荐报送。各县市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齐备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三)申报材料。各县市要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对申报人员所填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逐项审查,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所传材料完整清晰。网上申报要严格按要求填写,不得有含糊的词语,对无填写内容的栏目应注明“无”,不得留有空格。附件材料正向上传,图片清晰,并上传至指定栏目,不得“一证多传”或上传与本栏目无关的附件材料。因上传材料虚假、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等原因,导致3次提交后材料仍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本年度不再受理,相关后果由申报人承担。申报流程和其他具体要求,请在评审系统主页查阅“申报操作指南”。另需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纸质材料(参照通用职称评审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组织评审和推荐。各县市要完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要广泛宣传职称评审工作政策部署,在各单位及时公布年度岗位空缺、推荐情况,组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确保评审之前文件公开、条件公开。在单位推荐环节要对拟推荐人选提交的业绩材料进行公示,推荐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推荐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正。要积极化解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问题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
(二)强化评审材料审核把关。要严格评审范围和对象,规范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县级审核等程序,落实各环节公开制度。申报(推荐)单位须逐一审核,确保提交的申报表和有关材料填写完整、准确真实。因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职称评审的,由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自行负责。对材料缺漏、拖延报送情况较严重或因推荐不当人选造成名额浪费的县市或单位,核减下一年度指标。
(三)加大违规处理力度。要实行“谁审签、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制度,对不遵守程序,弄虚作假,审核把关不严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责任。要建立诚信机制,对伪造谎报学历、资历、实践能力、业绩成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记入个人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库,已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审职称谋取利益,以及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巴州人社局负责解释。
(二)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电话:0996-2022294
来信来访地址: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60号州人社局
(三)自治州“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职称评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马媛 0996—2022294
附件:
1、《巴州幼儿园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暂行)》
2、《巴州中小学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暂行)》
3、《巴州县以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卫生健康系列基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4、《巴州农业畜牧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1巴州幼儿园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暂行).pdf
2巴州中小学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暂行).pdf
3巴州县以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卫生健康系列基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pdf
4巴州农业畜牧业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条件(试行).pdf
巴州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